Wednesday, November 25, 2009

“房事”令我吃不消

  别误会,小女子未婚,没有那么开放,不会在这里对性课题高谈阔论这么伤风败俗,所以让笔者大感吃不消的“房事”,其实指的是“房子的事”。

  自从两年前决定举家搬迁来新加坡居住后,我与家人便在兀兰一带租下一间四房式的组屋,月租是1500元。原以为去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会让本地房地产市场降温,没想到房东却在那个时候要求增加100元月租,让我们极为愤怒。虽然100元不算太多,但在人人试图锁紧腰带之际提高租金,无疑是趁火打劫。由于房东长期住在国外,一切事物由房屋经纪处理,因此我们在无法与房东面谈,又不想再添搬屋麻烦的情况下只好妥协。

  可是几个月前,房东却基于经济开始复苏,而本地房地产市场又大热而决定将房子出售,也就是说我们在今年底约满后就必须另寻栖身之所。

  据妈妈说,房屋经纪在短短的两天内,就带了十多组人来看房,结果第2天就成交了。妈妈说,八成以上的看屋者是外国人,一些看了还不愿走,开价一个比一个高,实在夸张。记得当年我们卖掉在柔佛新山的双层排屋时,等了好久都无人闻津,怎么隔一个长堤,新加坡的组屋就特别抢手?

  当然,我们都知道这是因为新加坡人多地少,再加上越来越多的外来移民,以致需求不断增加,因此房价才就持续攀升。之前,我们在开始寻找房子时,就面对了不少问题。原以为早点行动,就能有更多的选择,岂料几乎所有的房屋经纪都叫我们不需要这么快找,因为现在的寻屋者很多,房东们不可能等我们一两个月。不过,不惯临时抱佛脚的我们还是继续通过报章广告和网站寻找,可是心仪的地点不是租金远超我们的预算,就是房子太旧,即使是兀兰一带的一个五房式组屋单位都要叫价2000元,比我们现在所支付的还要高出400元。
  但上天不负有心人,让我们终于在三巴旺一带找到一间不论是价钱还是设计都非常合心意的公寓式租屋单位,唯一的条件是必须签约两年。其实,签长约也未必是件坏事,至少我们不需要在未来两内再为“房事”而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