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31, 2007

又一颗星星陨落,许玮伦车祸伤重不治。


当第一时间听闻许玮伦伤重不治的消息时,我的心如同被铅球压住般沉重。虽然我没有特别喜欢她或注意她的消息,但印象中的她是个美人儿,既甜美又乖巧,因此年仅28的她就这么走了,实在令人痛惜。记得上周末刚接获她意外伤重的消息时,我还不以为意,觉得只是普通的车祸意外罢了,很多艺人以前也有过类似经验,但没想到这次的车祸这么严重,竟夺走了她的性命。我原本真的以为她过一两天就会康复出院,没想到星期一就看到“许玮伦伤重不治”的头条出现在各大报章上了。

我看到报道后,一整天的心情开始低落,觉得生命真的难以预测,明天究竟会发生什么谁都不晓得。一位同事就告诉我:“人活在世上,能多活一天就算是赚到了”。虽然这番话听起来很悲观,但也确是事实,因为你不会知道什么时候就这样突然地从这世界消失掉,我想许玮伦也万万没想到吧!有人说人因为梦想而伟大,但我们永远不知未来事,有梦想又能怎样呢?把梦想规划地很完美,到头来无法实现,那不是更悲惨吗?那我们何不及时行乐,走一步算一步,快乐就好?

我真的很恐惧死亡,从小就一直想象死后会怎样?我到底会在哪里?是被埋在地底吗?那我不就会被焖死?我在梦里还会感受到这种感觉呢,但仔细想想,到时死了又怎么会再被焖死呢?我实在无法想象死亡是怎样的,我只知道那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我绝对不想死,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寻死,更不希望身边人有什么不测。好听的话,可以说我爱惜生命,不好听的话,可以说我怕死、没种、窝囊,但我仍然愿意当个窝囊废。

永别了,许玮伦,我们会永远记得你的美。。。愿大家都珍惜生命,不然我们就太对不起那些想活却又活不了的人了。

Thursday, January 25, 2007

第一次单枪匹马出席记者会

昨天一早踏进公司,主任便告诉我今天有项任务要我做,本来还以为只是写稿,但没想到他竟要我出席记者会,要我独自做采访。心理虽然有点怕,但还是装成一副镇定地样子,毕竟我是记者,做访问原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让他知道我怕,岂不是很丢脸,所以我极力掩饰,希望没有露出马脚。

吃了午餐过后,我上网找了些有关singapore sports council和national olympic council 的资料,然后才出发到位于National Stadium的Singapore Sports Council.抵达不久,就看到了一个大人物,他就是国防部长兼全国奥理会主席张志贤。这次亲眼目睹政治人物还是头一遭,感觉有点奇怪,因为我们通常都是从电视上看到这些人物。

记者会只有半小时,我仔细领听部长与其他人的发言,要不然待会儿回公司写稿就没东西写了。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记者会,我们手上其实已经有一些资料,知道他们待会儿会说些什么。只不过,记者会上我是挺寂寞的,因为不认识其他记者的关系,所以一听完就走了,这场记者会也无惊无险地结束了。希望下次还有多一些采访工作,因为我不想当一名只会坐在办公室里工作的记者。I don't want to be a mountain tortoise,当记者还会怕采访,真是丢脸死了。

Saturday, January 20, 2007

。。。爱上韩剧。。。


以前我真的很讨厌韩剧,因为觉得老是哭哭啼啼,节奏慢,背景又老土。。。,但近期所看的韩剧似乎不一样了,虽然剧情大同小异,但却注入了新元素。以往韩剧的爱情模式为凄惨型,爱得要生要死,最后总是男女主人公其中一人患病身亡,总之就是悲剧就对了。这些所谓“唯美”的爱情故事不是所有人都会喜欢的,而且看太多总会腻。新一轮的韩剧却不一样,大多为爱情喜剧,有感人肺腑的场面,亦有让人笑到滚地的场面,最重要的是有很多男女主角很甜蜜的画面。


第1部让我爱上韩剧的戏是《Full House 浪漫满屋》,这也是让我对Rain改观的转捩点,因为以前觉得他一点都不帅,真的很疑惑为什么别人说他帅,人气会如此旺,后来看了那部戏之后才发现他真的很有魅力。最喜欢看到他眯着眼傻笑,实在太可爱了。而在剧中老是骂宋慧乔,心里却其实很爱她的举动,更让我爱死他了。难道真的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在此,我要对所有Rain迷说对不起,因为以前老是说他丑,现在我知错了。之后看的《我爱金三顺》、《宫》和现在的《My Girl》都让我深深着迷,每天马拉松式地追看,仿佛置身于梦幻当中。虽然男友会投诉我过于着迷,忽略了他,但体贴的他仍然会让我看,《宫》还是他帮我跟朋友download的。

虽然明知道都是些虚拟爱情故事,现实中不可能发生,但我却沉浸其中,乐于受骗。虽然不至于幻想自己是女主角,但很容易受故事情节影响。他们难过,我心里会有刺痛的感觉,看到他们甜蜜地恋爱,我更会感受到那份甜蜜。这对平时不容易感动、冷淡的我来说是奇怪的现象。戏里只要男主角摸一摸女主角的头,我都会觉得很甜蜜,但如果男友在现实中这么做,我想我会骂他神经病吧!怎么会这样呢?我似乎太沉迷于剧情了,好像把虚拟世界当成了真实世界,并且渴望到达那里,因为总觉得现实生活不够完美。或许是我太理想化了吧!因为知道现实生活没有动人的爱情,更或许是动人的爱情永远都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所以心里才会默默地渴望着谈一场韩剧式的恋爱,巧遇白马王子,从冤家变情侣并和白马王子在美丽的世界里厮守到老。惟有把自己置身于这种环境中,我才能真真正正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因为我知道这种爱情可遇不可求,所以在现实中,我宁可选一段稳定的爱情。

Friday, January 19, 2007

同事


这张照片其实是1个多月前拍的,但等到现在才拿到。那是刚进入公司不久后拍的,头发明显比较短。Wah,我的头发长得还挺快的。对了,之所以会无端端在公司里拍照是因为实习生(左二)要走了,因此他要求拍一张体育组的照片。Haha,没错,我的组就只有这么少人,现在实习生走了,就只剩下3个人了。为你们介绍我的主任(右二)和副主任(右一),当然还有巾帼不让须眉的我啦。

Tuesday, January 16, 2007

My 1st Live Match: S'pore VS Vietnam

当了两个多月的体育记者,我承认甚少观看电视转播的球赛,实在惭愧,好像很不称职似的。我不为自己找借口,因为真的是对足球没什么兴趣,即使有想看的球赛,最后都会因为出门或转播时间太迟而没看,但上个星期六,我终于有机会看了生平第一场现场足球赛。那是亚细安足球锦标赛,新加坡对垒越南的一场小组赛。其实是主任要我去看的,虽然我对足球没什么兴趣,但能看现场的球赛,我还是挺兴奋的,心想气氛一定会很好。果然,到了现场,发现到场观赛的人要比想象中的多,更令我惊讶的是,越南支持者似乎比新加坡支持者来得多。他们很团结,全都穿上了红色衣服(我一度还以为是新加坡队的支持者,因为红色也代表新加坡),戴上了红色头巾,可是发现banner上的字为越南字后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都是越南人,我差点就坐在他们的人群中,成为他们的一分子呢!

终于找到了不错的位子后,我丢下男友去找主任他们。其实他们正处在55尺高的记者专属站台,必须出示记者证才能上去。当时有几名小弟在入口处“把关”,我告诉他们我是记者,要上去观赛,可是他们竟给我那种十分质疑的表情。是因为我是女的吗?还是认为我在冒充记者?真没礼貌!即使出示记者证后,他们还是很质疑地叫我去看外面有没有我的entry pass,好像还是不相信似的。终于,我拿到了entry pass,他们也只好开门让我进去。真讨厌,竟被几个小弟看不起。上到了所谓的55 feet,主任带我到记者室去参观。一进去 ,看到了好多名记者坐在那儿,边观赛边写稿,很像很忙的样子。主任告诉我他们都是越南的记者,因为得在当晚截稿而只好这样了。因为我们是晚报,明天下午才截稿,所以才不需要像他们这样。参观完了之后,我回到观众席上找jason.

果然,新加坡球迷跟其他国家的球迷很不一样,是非常“冷静”的一群。进球的时候,大多的人只是拍拍手;失球时也没什么反应,不像越南球迷,全都兴奋地站了起来,拿着红色banner,挥着红旗,进球时甚至会做“Kallang Wave”。我想,“Kallang Wave”已失去了原有意义了吧!新加坡人竟然不在自己的Kallang National Stadium 做“Kallang Wave”,反而由别人来做。除了一些相信是有赌球的uncle会较激动之外,大多的人都是“目无表情”的,即使是发出声音,也只有骂,没有任何鼓励的声音。我实在为新加坡队感到难过,心想到底有多少新加坡人会支持自己的国家队呢?(赌钱除外)但说实在的,新加坡队那天的表现真的也是欠骂的,我这个不怎么看球的人都看得出他们乌龙摆出,跑又跑不过越南队,还整天跌倒,球控不好,又一直被对手抢去,实在看不下去,看了就想骂。比起jason,我好像是比较“激动型”的球迷,一直在他耳边碎碎念,我想他应该很烦吧!

总之,看现场的感觉真的挺不错的,我想我对足球又有新的认识了。

Friday, January 12, 2007

神经病+人妖

不知怎么搞的这么衰,上两个星期二居然让我在不同的地点看到同一个有精神病的人妖。两周前的星期二,我和jason的家人在Teck Ghee CC打完羽毛球后,到附近的hawker centre吃晚餐。当时,我看到了一个身穿背心、短裙的人妖走来走去,jason告诉我他是这里的常客。原本不觉得怎么样,只是个普通的人妖罢了,除了浓艳的妆、染了绿色的头发、一身女人的装束却拥有稀疏胡须外,也没什么特别了,但我后来才发现他其实神经是有问题的。他到处“猎物”。看到桌上有剩下的食物,他就会上前把它们吃得精光。

其实我是很同情他的,娘娘腔就算了,后来还搞到精神失常,真的很可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从小娘娘腔不被身边的人接受才承受不了压力、世人的白眼而发疯的呢?若是这样的话,那岂不是我们这些人害了他?一个人即使是娘娘腔也是情非得已,他妈要把他生成这样,他也不想的,因此我们真的不应该鄙视他们。我们是幸运的,若有问题的是我们,别人这么看待我们,我们心里会好受吗?所以那些有勇气面对自己性别混乱的人其实是值得我们佩服的。

说了这么多大道理,但我还是不免会害怕这些人,尤其是神经有问题的那种。我并没有瞧不起或鄙视他们,只是会害怕他们,这或许是我胆小的性格使然吧!外表看起来很凶又冷酷的我,其实是胆小又爱哭的,认识我久后的人应该都知道,我连小动物都怕。上星期二,我又在Ang Mo Kio Central的S11看到这位“仁兄”。同样地,他又在猎食,那天更染了一头紫色的头发。当他第一次靠近我的时候是坐在我后面的位子。当时我背对着他,终于领略到什么叫做毛骨悚然。我真的觉得毛都站起来了,于是赶快叫男友起来换去一个较远的位子。可是没想到换位后他又出现了。这次他真的走到我后面,和我的距离只有几公分的距离,我简直是吓坏了。我紧闭双眼、头低着、全身扭曲起来,差点就要摒住呼吸了。男友看了说我真的很夸张,因为其他的人都表现得很自然,只是多看几眼,而我却好像活见鬼似的。我承认自己很窝囊、很没种,但我也不想啊!我就是很害怕,害怕他会突然扑向我或走到我们的位子后坐下来,和我们“共进”午餐。平时我是没什么想象力的,但这次不知道为什么会想那么多。

我真的要对那位“仁兄”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用异样眼光看你的,我实在逼不得已。

Monday, January 8, 2007

与众不同的SBS巴士

上个星期五,我跟jason到cineleisure看电影,回家时走到Shaw Building旁的巴士站等132回家。上了车
、付了费之后,我们惊觉这两巴士跟普通SBS巴士不一样。整个巴士以酒吧的设计来装璜,简直是酷毙了。最显眼的是那白色皮革座椅,左右两排相对,还有几个圆形靠背椅,一张大大的海报,里头有个男人正端着酒杯坐在吧台处,车顶和窗口旁更是以红色毛毯装饰,不禁让人有种真正置身于酒吧的感觉。眼前所见的种种,在巴士外的人是无法看到的,因为巴士的外观很普通,只是印满了Nokia某新推出手机的广告。其实,巴士里头也只有这个手机的广告,想必是Nokia买下了整辆巴士来为新手机做宣传吧!

一坐下来,我就拿出了手机猛拍,但因为光线不足,所以拍出来的效果不是很好,不过我还是觉得应该把这么特别的巴士拍下来,或许报馆需要这类新闻也说不定。Jason说我不愧是记者,职业病又犯了。隔天回到公司,我向同事提起了,大家都觉得很新奇,应该可以报道,便向我索取了照片,可是会否刊登出来就得看主任的决定了。

原本想把照片放上来,但由于照片不清楚,我又是个电脑白痴,不会上载手机里的照片,因此只好用文字来形容了,希望你们不会看到一头雾水。我相信我的描写能力应该不会太差吧!Btw,若有机会搭132的话,要注意车牌SBS 2696E的巴士哦!希望你们跟我一样幸运。

Wednesday, January 3, 2007

记者的3大条件

那天,主任告诉我说,做为一名记者最重要的3大条件是:
1。速度
2。新闻嗅觉(news sense)
3。创意

听了他的细心讲解之后,我顿时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虽然我知道写新闻时速度要快,因为我们必须在特定时间内截稿,但我以为只要我on the dot交上去就好了,原来我忽略了整个新闻在完成写作之后必须通过好几关才能出版这一点。当我写完后交给主任,主任得修改再交给编辑,编辑得排版后寄给高层,得到高层同意后影印一份草稿交由一组人审查,方才能够传到位于裕廊的印刷厂进行出版工作。这一连串的程序将会因为我迟交稿而耽误,因而使到报纸迟出版,以致销售量遭到影响。很可怕吧!我可担当不起那经济上的损失,所以之后,我每次都会告诉自己一定要快,不可以为了求完美而一拖再拖,因为速度在这里比任何东西都重要。

新闻嗅觉是我进入公司后才接触到的词语。它其实指的是对周遭事物的敏锐性和察觉性。对别人来说或许很一般的东西,到了一名新闻嗅觉敏锐的记者手里就会变得很不一样,突然间富有新闻价值。

创意在很多工作领域中都是不可缺少的。在新闻领域里则是如何把平平无奇、其他报馆都能得到的新闻写得与众不同。这个真的很考功力,我不是与生俱来有创意的人,所以这一点我必须努力加强。

以上3点,我目前惟能改善的只有速度这方面而已,因为其他两个条件必须慢慢培养,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学会的,不过我一定会努力,做一个真正拥有这3大条件的记者。虽然在听主任讲这些的时候,我不停地哈欠,眼眶泛红,眼睛差点就睁不开,但这纯粹因为前一晚为了替朋友饯行而去clubbing所导致,我的脑袋当时可是完全清醒的,而且我真的觉得主任所说的那些让我受益无穷。

Monday, January 1, 2007

第1次跟家人过新年

这么多年来的新年,我也忘了是怎么过的。原以为很多年都是跟好友一起过,但朋友那天才说我们很少一起过新年,通常我们只庆祝圣诞节和农历新年。难道我是跟男友过的?不可能,不然我怎么不记得啊?记忆当中也只有1999年庆祝跨世纪时,我才有和好友出席乌节路的倒数活动,那我其余的每一年到底是怎么过的呢?我想我已未老记忆力先衰退了,不过我知道我很少跟家人过,仔细来说好像是自中学以后,翅膀长硬了之后就学会飞了,整天往外跑,从没和家人一起度过,所以我今年知错了,丢下男友,决意要回家跟家人一起。

虽然我们家并没有庆祝新年的习惯,但我觉得这应该是一家人团圆的日子吧,无论有没有庆祝,跟家人在一起就好。刚好昨天二姑妈一家人从吉隆坡下来,我们便一起吃晚餐。原本过后要和小学朋友相约聚集在一位朋友的家倒数,但最后因朋友临时有事而取消了。起初为了这个相聚而满心期待,因为这将是我们小学朋友有史以来的第1次庆祝新年。不过也好,这样我就有更多时间陪家人了。其实,昨天真的过得过得很简单,吃了晚餐回家看电视,迟些表姐又嚷着要吃宵夜,那我们便又出去吃宵夜;回来后只剩下几分钟就要12点了,全家便守在电视机旁等待倒数。就这样,我们迎接了2007年的到来。看着电视中的倒数活动热闹沸腾,大家尽情狂欢,我们家的人却个个静静坐在沙发上看,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不过我并没有为了无法现场感受热闹气氛而感到可惜,或许是真的长大了吧,觉得没必要跟陌生人在外头挤,过年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日子还不是一样地过。看了倒数的那一刻,我马上回房睡觉,因为可怜的小记者——我,今天还得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