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一年多,我终于有机会重返课室,虽然不至于重返校园,但至少能重新再当名学生。在我进来报馆工作没多久,主任就为我报名了两个课程——一是基本采访课,另一个则是媒体法律课,但因为一些内部问题,课程的日期一改再改,前者到目前为止还是个疑问,幸好后者的日期已被敲定为今天和明天。
课程在公司的training room进行,从早上10点至下午5点。今天,一共来了3位律师为我们一一讲解有关Publishing of Official Secret,Women's Chartered Law,Child & Juvenile Act,Trepassing,Copyright,Legal System and Comtempt of Court等课题。虽然身为一名体育记者,除了Copyright之外,其他的课题好像都对我不重要,但这些都应该是作为一名记者基本须知的事项,这样以后换组的话就不会什么都不懂,触犯了法律还blur blur1什么都不知道。
今早一踏进training room,眼前就摆了一个超级厚的file,简直吓了我一跳,幸好课后不会有考试,要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Anyway,我最喜欢第一位律师,除了因为她幽默,有点像“Dim Sum Dollies”里的Selina Tan之外,我更喜欢她很systematic,常refer to real case study的教学方式。虽然她所涉及的题目最多,基本上除了copyright、Legal System和Comtempt of Court以外,她什么都“包”到完,但听她讲课不会闷,也让我真正了解到很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相反地,第2位律师虽只谈到Copyright,但我觉得从头到尾都没学到什么,说的都是些我已知道的东西。而且,他讲课时不根据我们的notes,有时真的听到我一头雾水,而第3位律师还算ok,虽然幽默,但不够systematic。
虽然我在这个课程学了很多,但也发现原来法律有那么多的“模糊地带”,不是什么都能轻易分出对与错,黑与白,而是什么都得depend on the actual case itself and that's why作为一名律师,口才一定要好,这样才能argue your way through。我想,要懂法律其实不难,难的是如何在运用法律的同时,利用它本身的一些漏洞,替客人打赢官司。而很多时候,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已触犯法律,只是事情没严重到当事人要采取法律行动来控告我们罢了,那才逃过一劫,所以以后真的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明天,听说一整天的课都会是Defamation,希望会是个精彩和有用的课。虽然上一整天的课会很累,but I'm still looking forward to it.